台中一名公車司機在行經中途休息站時,下車買便當,讓乘客在車上等待約10分鐘,引起許多人不滿。公車業者表示司機行為違反公司規定,將記大過處分,交通局也會開罰。但也有人為司機喊冤,認為司機需要吃飯、上廁所等[生·理·需·求],應該互相理解和包容。大家還是應該互相體諒、尊重,遵守規定,保障公共交通服務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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